近日,生态环境部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《玻璃制造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,标准规定了玻璃制造业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、验收、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,适用于平板玻璃和平板显示玻璃制造的废气治理工程,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、工程咨询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管理 的技术依据。
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《玻璃制造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保护环境,防治环境污染,我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《玻璃制造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》的编制工作。
目前,编制单位已完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。根据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,请研提意见,并于2020年8月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科技与财务司,意见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。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
联系人: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刘勇华
电话: (010)65645390
传真: (010)65645400
通信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
邮政编码:100006
附件:1.玻璃制造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
2.《玻璃制造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编制说明
3.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2020年7月14日
(此件社会公开)